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實現高質量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要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要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市場監管執法的職能職責及其履行成效提出了新要求、新指示,與市場監管系統的角色、地位和作用緊密關聯。市場監管系統亟需把市場監管執法工作做得更好,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的優化、增強監管執法成效和市場治理效能,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
一、以更好的市場監管執法確保資本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
(一)正確把握和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看得見的手”與“看不見的手”相互關系
市場監管執法需要更科學、更精細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看得見的手”與“看不見的手”的相互關系,確保資本能夠良性有效運行,確保我國現代經濟體系優質高效發展。這是市場監管執法的重點,其核心任務在于“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
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難點在于科學處理好資本的逐利性競爭性效率性與經濟發展的協調性安全性公平性之間的相互關系,并將其在體制機制上加以規范。這是一個在市場和政府兩個力量之間實現互補、合作、平衡的大難關。這一關過好了,就能既發揮以資本為關鍵要素的全要素市場作用,創造優質、強勁增長的優良格局與態勢,又能保證政府在科學調控基礎上的經濟健康、經濟安全以及公平與可持續發展;也就意味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搞得越來越成功,從根本上給高質量發展帶來堅實可靠的保障。
(二)正確把握和處理資本的運作與監管、公平與效率的相互關系
資本是一種富有能量的事物,其能量就來自于其固有且不會自我抑制的逐利性競爭性效率性。搞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發揮資本的能量并轉化為有效的經濟增長和實際財富。其關鍵在于,要在對資本活躍給足空間的前提下讓資本激活、帶動市場全要素展開自發的積極運作和全鏈條聯動,形成相互協作以不斷創造更多經濟增長的內生力和內驅力,基于承認并主動利用好資本的能量、挖掘市場強大活力和經濟增長內在源泉,由此保證經濟運行有力、發展強勁、前景看好。然而,資本也同時是一個危險的事物,主要是在其固有本性的驅動下容易無序擴張、不端競爭、釋能失控,積聚破壞力,威脅乃至破壞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經濟的健康與安全、經濟社會平衡發展與公平機制;成為真實發生在市場生活中的那只“看不見的手”,也是需進行有效治理的對象。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其中的核心要義在于,健康的經濟發展來自于市場內外全要素的合力作用;高質量發展不僅不能單靠資本因素,而且要管住并引導資本運作,特別是還要充分發揮好非市場因素的經濟保障與推動的重要作用。因此,資本需接受“看得見的手”依法實施的調節、制約和引導,由此確保成為積極、有利的發展能量,而不會成為不受約束情況下破壞發展的負能量。在這一點上,政府對資本的管理就變得十分重要,不可弱化,更不可替代。
(三)抓好反壟斷,使資本成為服務高質量發展的積極因素
在實踐中,政府管理資本的直接手段就是能夠緊盯資本運作并對其加以糾偏排險的市場監管執法,是法治層面上的“看得見的手”。政府的市場監管執法就是管理資本、趨利避害、確保成功的關鍵環節,事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高質量發展的全局。
2021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為資本設置“紅綠燈”,依法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防止資本野蠻生長。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用好和管好資本、從關鍵市場要素上為經濟發展提供優質條件的科學舉措,是正確發揮政府作用的核心要義之一。為了推動和實現高質量發展,黨的二十大報告特別強調要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和可靠性,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進一步確保資本等市場因素能同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相適應,根本上就是要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特點相適應,確保高質量的現代經濟發展沒有后顧之憂。這給作為“看得見的手”的市場監管執法提出了新要求。
為此市場監管執法就要肩負起并履行好管理資本、保障高質量發展的使命職責,深入推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法治化、精細化、常態化、實效化,克服監管疏漏、執法不力,有效遏制資本失控失序,嚴密防范、及時化解資本等市場因素引發的各種風險,解決市場運作失控、生產力發展受挫、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和可靠性受損等問題。使資本在法律法規的制度框架下健康發展,使市場經濟秩序和公平競爭得到更好維護與保障,確保全國統一大市場順利形成、國內大循環優良運轉,確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發展的韌性、增長性、優良性和競爭力。
二、以更好的市場監管執法為保就業、惠民生、暖民心服務
(一)進一步落實就業優先政策服務,確保不斷增進民生福祉
市場監管執法是直接面對市場主體的國家治理行為。因此,其在業務上緊密相關于市場秩序、經濟運行等經濟性內容,同時也關系千家萬戶生計利益民生民心等民生性內容。市場監管執法不僅直接服務于經濟健康運行、實現高質量發展,而且關系到民生改善、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然,市場監管執法要有處理問題的硬度,更要有服務經濟和群眾的熱度和效度。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了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指出要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困難群體就業兜底幫扶,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使人人都有通過勤奮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從業務歸口的角度看,這主要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的職能任務。而從“雙創”和市場與就業的相互關系看,特別是在降低創業門檻、增加市場主體、擴大就業數量、提高就業質量上,這也是市場監管執法的職責職能內容。
因此,在對市場主體、特別是對具有最廣大業容量的個體戶創業層面上,市場監管執法不僅要有力度,而且更需要有溫度[1];既要對不規范市場行為抓嚴管實,特別是對現實危害大的不端行為嚴加約束和懲處,也要注意體諒創業不易、就業很難的實情,時刻把握、認真奉行鼓勵創業以持續增進自我就業和帶動就業的政策導向,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行政處罰權。這里的核心:一是懲治不法經濟行為、確保市場有序和競爭公平的嚴格管理,二是對以廣大個體戶和創業入門者等市場主體及相關就業人員的愛心服務與柔性執法。
總而言之,要求以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標準,在把握原則前提下實施人性化的市場監管執法,既保證經濟大局健康發展,又服務于解決民生之艱難,特別是疫情之后的民生幸福之增進。
(二)市場監管執法亟需緊扣分配政策的落實,進一步發揮積極作用。
市場監管執法需在分配政策上發揮更積極的作用。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完善分配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堅持多勞多得,鼓勵勤勞致富,促進機會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財富積累機制。這些部署也同樣是與市場監管執法相關的內容。
從內涵上看,“多勞多得,鼓勵勤勞致富”中的“勞”就是在市場經濟過程中進行和完成的勞動,而且是包含了大量“雙創”人員的自我就業和帶動就業;市場監管執法對這些勞動要以服務、幫助、促進的態度來實施治理。“促進機會公平”則更是要通過市場監管執法對不公平競爭等進行治理,保護絕大多數守法的市場主體不受不法市場行為的損害,以公平競爭保障其利益。
(三)市場監管執法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從根本上推進自身質量和效能的更高水準化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國有常,利民為本。
對于如何守住人民的心、做到利民為本,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勵共同奮斗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們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緊緊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深入群眾、深入基層,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為此,市場監管執法就是要始終站在人民的立場,為人民著想,解人民所憂,助人民如愿,把整個市場監管執法工作變成惠民生、暖民心的具體舉措,使人民群眾的具體利益、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在整個市場過程中都得到全方位維護與保障。[2]
確切而言,要落實好這一精神,市場監管執法就要把“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勵共同奮斗創造美好生活,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根本主線和著力點,確保通過自身工作為共同奮斗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貢獻。
概言之,在對市場進行監管執法的全過程、全領域都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把為市場經濟服務和為人民服務完整有機統一起來、同步做好做到位,最終把實現高質量發展完全轉化到市場監管執法的整個價值系統、動力系統、作風形象和具體舉措之中。
三、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市場監管執法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扎實推進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結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這表明“放管服”改革還需進一步深化,并對其中包含的市場監管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一要求的實質在于,市場監管執法需既達到有效率、有公信,又在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上做得更優異、更出色[3],確保更加適合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公平競爭等的治理需要,能夠更好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為此,直接接觸市場主體和行政相對人的市場監管執法需與“放管服”改革全局高度協同、緊密聯動,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為主軸不斷深化改革,進一步改進和優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系,特別是其內在的結構和功能,確保從體制到機制、從運作到效能、從隊伍到能力、從管理到服務都在現代化軌道上得到全面的質量提升,以便更好服務于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深入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的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現代化
當前,對市場進行全領域、全過程的監管執法已經進行了深度改革,在有效監管和綜合執法上有了重要進展。然而,從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上看,市場監管執法還有不斷提升的空間,按照“十四五”規劃的總體布局,特別是其中關于完善國家行政體制和深化行政執法改革的構想,進一步深入推進其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和現代化。
第一,緊扣在高質量發展中為人民群眾提供市場公平保障這一關鍵,按照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要求,將市場監管執法的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和現代化納入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具體工作日程,構建更加健全優良的市場監管執法工作體系,在增進市場監管執法的嚴肅性、責任性、實效性的同時,加快推動市場監管執法向服務轉型的進程,為切實推進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扎實有效的法治保障。[4]
第二,聚焦日常市場監管執法,根據市場監管執法的特點和規律,完善市場監管執法的工作體制、運行機制、責任機制,從制度上切實解決選擇性執法、推諉性執法、爭利性執法、任性執法、暴力執法等老問題和體制機制漏洞,不斷提升嚴格規范市場監管執法的效度,避免和防止執法不規范、濫用執法權(特別是行政處罰權),解決權力任性、規范疏失、任意裁量、親疏有別、輕重不當、處置不妥、后遺癥大等問題,治愈以罰代管、以管代罰、權錢交易、地下利益、發生腐敗而致損信失公的“行政隱痛”,確保從日常的行政檢查指導到問題線索的發現、從查案辦案到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都全面規范起來,確保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市場監管執法,堅定推進嚴格依法行政、依法施治。
第三,按照科學效率、統一規范的原則,全面推進綜合執法內部運行和現場執法規范化、法治化。統一接案標準、執法程序、執法系統、執法文書、執法裝備、執法標志,健全綜合執法制度;優化綜合執法流程,清理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實行案件集體會審,開展網上公示公開,消除暗箱操作,確保公正文明,約束自由裁量,嚴格執法責任,接受社會監督;全面推進綜合執法標準化、規范化、公開化,建成規范統一、體制完善、機制順暢、集約高效、依法治事的綜合執法效能體系和一線法治模式,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行政執法現代化之路。
(二)不斷推動市場監管執法的方式多樣化、柔性化、便捷化、高效化。
以保證市場秩序和競爭公平為主責的市場監管執法是整個行政執法體系中的一支主力,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于2021年聯合頒行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提出的總體要求,不斷進行方式多樣化、柔性化、便捷化、高效化的調整轉型,實現專業行政執法上的現代化。
第一,吃透、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提出的執法方式多樣化、柔性化要義,即“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確立和實行更加人性化、利民化、服務化的文明市場監管執法新模式。從行政執法的專業角度看,集中體現為要在日常面對行政客體、行政相對人,采用更為柔和、靈活和有效的行政執法方式。這種更適合高質量發展需要的柔性執法,能夠更好保證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更加適應不同層次、不同地域、不同領域、不同主體、不同特點、不同階段經濟發展的復雜情況,有效促進優質增長的發展需要。
第二,以市場秩序為主線,建立集約高效、透徹到位、成熟定型的“一家上、一次定、過程公開、權責同步”的一線運作新機制。由一個執法主體對綜合執法事項管全部、管到底,以一個準繩、一種流程、一次到位、一家負責的權威和方式,在同一空間對同一對象一次性完成所有常規化執法項目,做到“綜合查一次”“一次全覆蓋”“多事一查”“多事一案”“多案一辦”;有力解決、切實克服目前綜合行政執法間仍多有重合交融、邊界模糊、疏密不勻、職責有漏、低效高耗、繁復成擾等等新老問題,促使編制、人力、條件、手段等問題迎刃而解。[5]
第三,按照依需調整、宜放則放、執法重心放在治理一線的原則健全執法主體體系。將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與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深度融合,授予街鎮執法隊立案權、結案權、強制措施權與較小數額的行政處罰權,確保“放得下、接得住、干得好”。注重發揮街鎮隊快速反應的優勢,對于普通違法行為,及時規范地進行證據固定、簡便施治、就近查處、快速辦案,形成及時回應群眾、化解隱患、提升群眾滿意度的治理常態。
第四,著眼人民至上原則,堅持一切為了人民的市場監管執法價值理念,建立政治合格、業務精良、具有全科執法能力、勝任全方位執法的新型綜合執法隊伍;按分層管理、重在基層的原則,設置部門直屬執法隊、街鎮執法隊;加強執法通才培養和訓練,賦予執法隊員在一個執法地點能夠及時、精準、有效地實施全方位執法。[6]
第五,處理好市場監管執法部門與公、檢、法機關的關系。市場行政處罰事項由綜合執法部門完成,相應產生的刑事責任追究則交由公、檢、法機關分別實施。建立“法法銜接”機制、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平臺、提前介入機制和案件快速移送通道,實行行政案與刑事案的雙向移送。
第六,不斷強化對行政執法的全方位監督體系。建立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對接紀檢監察體系,納入國家監督體系,引入現代化監管技術和監督手段,全面確保、持續推進公正執法、廉潔執法、嚴格執法、規范執法、文明執法,使每宗案件辦理都能做到舉報人滿意、當事人心服,彰顯法律法規的權威,改善營商環境,有效保障市場活力釋放,不斷提高企業和群眾的滿意度和政府的公信力。
以上舉措都旨在進一步改進和優化市場監管執法。 當前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重,圍繞“放管服”改革目標和法治政府建設目標,進行更透徹的行政執法改革、根本去除執法“痛點”,是確保創造宜商環境、增強經濟韌性、切實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
總之,市場監管執法要變得更有利于實現高質量發展,既要充分尊重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要積極作為、努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既要著眼全局、考慮長遠、進行全方位的落實謀劃與安排,也要注意當下、有重點、求實效。根本上則是需溯源理順行政執法體制乃至整個行政體制,全面、縱深、有效解決市場監管執法對維護市場主體和群眾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和營商環境優化、建設現代經濟等系統性不適應的問題。
來源:行政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