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記者從司法廳獲悉,為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司法廳公布《四川省職業教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時間截止至5月8日。該《條例》明確了職業教育的實施、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教育的教師與受教育者、校企合作等9章68條內容。
建立職業教育統一招生平臺
據悉,為全面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我省起草了該《條例》。其中,明確了職業教育定位,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明確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框架,推動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及其他學習成果互通銜接,細化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的融通機制,強化職業學校職業培訓功能。
《條例》完善了職業教育相關管理體制,明確職業教育實行“政府統籌、分級管理、部門協同、行業指導、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推行“陽光招生”,明確建立職業教育統一招生平臺,匯總發布實施專業設置、招生情況等信息,提供報考等服務。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機制
《條例》提出,要健全職業教育舉辦機制。強化政府統籌職責,加強行業指導職責,支持社會力量辦學。鼓勵支持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舉辦職業學校、培訓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購買服務等措施對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予以扶持。并要完善職教教師隊伍建設機制,明確師資配備標準,建立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制度,健全教師培養培訓體系。
同時,還要建立產教融合發展格局,推進產教融合示范區、產教融合標桿行業、產教融合型企業、產教融合實踐中心建設;明確校企合作的機制,實行校企主導、政府推動、行業指導、學校企業雙主體實施的合作機制;明確校企雙方“雙激勵”機制,對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來源:四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