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地址“查無此處”,執法人員跟隨騎手找到實際經營地址才發現,一個生腌店竟然有12個營業執照;成都的蛋糕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發證機關竟然是樂山……
外賣、團購、民宿、共享出行……這些早已深入我們日常生活的平臺經濟模式,在穩經濟、保就業、促消費的同時,也一定程度上存在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等問題。4月12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該局制訂并于近日發布了《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合規治理規范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
證照、規則、廣告等都應公示 鼓勵平臺公示消費維權信息
記者注意到,《指引》明確“零星小額”“便民勞務”兩類經營者不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除此之外,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都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并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針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特殊商品,《指引》還分別對其主體登記、證照公示進行了明確。
協議規則也是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的內容。《指引》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保證經營者和消費者能夠便利、完整地閱覽和下載,若修改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征求意見,采取合理措施確保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表達意見。修改內容應當至少在實施前7日予以公示。
此外,互聯網廣告,也應當顯著“公示”,包括對于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并附加購物鏈接的商品或者服務。
記者還注意到,《指引》對售后進行了規范,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和爭議解決機制,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爭議解決規則等信息,及時受理并處理投訴舉報,并鼓勵網絡交易平臺公示消費維權相關信息。
個人信息不得“一次概括授權” 算法推薦不能僅憑喜好
在規范經營者的同時,《指引》也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對個人信息保護、商業信息推送等提出了要求。
個人信息如何“取之有度”?《指引》提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并明確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權、默認授權、與其他授權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方式,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信息。
推薦算法讓你輕松刷到感興趣的消息、商品,卻也可能造成“信息繭房”,甚至在不知不覺中“貢獻”自己的隱私信息。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引》提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
而對于商業性信息的推送,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也必須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應當立即停止發送,不得更換名義后再次發送。
成都已初步建立46萬余戶網絡交易“信用沙盒”試點主體庫
“《指引》共9章76條,涉及協同治理、公示提醒、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價格、互聯網廣告、產品質量以及食品安全等內容。”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指引》的制訂,依據市場監管領域35部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明確網絡交易經營者的合規要求,為企業強化合規管理,預防和化解合規風險提供了全面的可操作性的依據。
此次《指引》的出臺,也是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構建平臺經濟治理新格局的一次探索。
推進網絡交易信息公示,多方合力、共同推進提升平臺企業合規經營情況的公開度和透明度,截至2023年3月,成都納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考核名單的網絡交易平臺亮照、亮證、亮規則合格率近100%;初步建立46萬余戶網絡交易“信用沙盒”試點主體庫,向相關監管機構推送違法預警線索9700余條,向平臺企業推送行政提示信息19000余條;匯總全市120家網絡交易平臺和56家自建網站的602份合同電子文本,督促平臺企業糾正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條款2477條,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91份,立案查處8起,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8家,完成整改103家。
來源:四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