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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印發《四川省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指導意見》,中小學校、中職學校應普遍設立心理輔導室(心靈驛站),每所中小學至少要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縣級教研機構要配備心理教研員;學前教育機構、特殊教育機構等應具備定期開展符合學生身心特點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等。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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