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官方網站公示9名學生跨省轉學的情況,其中轉出學校涉及北大、北航、北外等多所院校,引發廣泛關注。據悉,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不鼓勵跨省轉校。但本專科學生因患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可以申請轉學。
在大學階段轉學,而且是跨省轉學,看似很新鮮、很罕見,但實際上,在制度層面早就是有規可依。《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就明確:“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
從公布的轉學信息來看,這9名本科生的跨省轉學有一個重要特點:他們的原專業錄取分數均高于轉入高校及相關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甚至,有的彼此相差超過100分。這其實也是按照規定來的。因為根據相關要求,申請轉學的本專科學生高考分數,應達到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在生源地相應年份的高考錄取分數;申請轉入學校不高于轉出學校的層次、學科專業水平。也就是說,只能由“高”轉入“低”,或是同等水平上的“平移”。如此規定是為了保障轉學的公平性,避免被人鉆空子。
輿論觀察此事的重點,也在于此行為是否足夠公平。為了保障轉學的公平性,轉學的程序和要求也是非常嚴格的。比如,相關部門就對各高校報送的學生跨省轉學材料進行了初審、復核,并將9名學生擬轉學情況向社會作了公示。同時,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而須轉戶口的,還得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因此,在公開機制下,有著多重的程序保障,對跨省轉學的公平性不必太擔心。
此外,也有人認為,好不容易考上高分,再轉入“低分”學校,這是否值當?這個問題,恐怕也是過慮了。要知道,能夠申請轉學的,基本都是“因患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不是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絕大多數人不會也不能申請跨省轉學。究竟需不需要轉學,是個人綜合考量的結果,只要合乎程序與規定,就應該被尊重。而由“高分”學校轉入“低分”學校,也不應該被輕易地貼上“降級”和“屈就”的標簽。畢竟,一個人的成就大小和人生價值實現程度,畢業院校僅僅只是影響因素之一。在這個問題上,完全應該少一點“出身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跨省轉學的學生大多都換了專業,這些專業可能更適合他們,就個人的未來發展來說,未必不是好事。
允許一定條件下的轉學,給予有特殊需要的學生選擇機會,與高等教育的發展初衷和內在價值追求是相契合的。因此,對于跨省轉學,只要嚴格恪守相關規定,把握好公平底線,社會應該樂見其成。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