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發揮專家的咨詢和輔助決策作用,提高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學決策水平,日前教育部決定組建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會在教育部領導下,承擔全國大中小學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咨詢、監測、評估、科學普及、引領指導等職責。
咨詢委員會共有五項具體職責:開展實踐調查,開發適合我國大中小學特點的心理健康測評工具庫,建立完善的調研體系和監測機制,準確把握我國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組織科學研究,針對新形勢下大中小學心理健康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開展科學研究;引領服務發展,創新發展心理健康服務模式,為大中小學生提供更加專業、便捷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務;為政策制訂提供咨詢和決策參考意見;分類面向學生、家長、教師等群體進行科普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咨詢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委員組成,每屆任期4年。咨詢委員會的工作由主任委員主持,秘書處設在北京師范大學,負責咨詢委員會日常工作。咨詢委員會實行“一體+片區”組織機制,根據地理區域劃分為華北和東北片區、華東片區、華中和華南片區、西南片區、西北片區,每個片區設組長一人。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