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衢州一中,一場不同尋常的法庭審判正在上演。這并非真正的法庭,而是學校自設的“學生法庭”,專門處理學生榮譽頒發和違紀處罰中的異議與爭議。最近,一名高三學生因為用手機被取消三好學生榮譽稱號,將高三年級組告上了學生法庭。在經歷了認真的法庭調查和激烈的法庭辯論后,學生法庭作出了裁決。最終,學生獲得了自己應得的榮譽。
這個設立在校園中的“法庭”,不僅僅是模擬,而是真正的開庭審案。據了解,衢州一中的“學生法庭”設立至今已受理了11起案件,其中8起原決定被撤銷或變更。而學校設立“學生法庭”的初衷,正是提升學生的法治意識和參與能力。
校園法治教育應充分發揮家庭、社會合力。學校與家長要保持密切的溝通和合作,共同關注學生的法治教育問題。學校可以邀請家長參與法治教育活動,向家長傳達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共同營造尊重法律、遵紀守法的家庭氛圍。公檢法等司法機構應充分發揮普法、司法的專業優勢,積極參與到校園法治教育實踐活動中,與學校聯合開展校園法治文化建設,共同探索參與式、實踐式教育新模式,提升法治教育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
總而言之,校園法治教育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形成以學校為主導,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法治教育共同體,營造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圍,增強學生的法治意識,培養學生的法治思維和法律素養。這將有助于學生在成長過程中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為推動全面依法治國作出積極貢獻。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