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和實施《關于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的通知》,對校外培訓廣告開展專項治理。
《通知》指出,各中小學和幼兒園要明確校外培訓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各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校園周邊不得出現關于校外培訓的相關宣傳。
同時,嚴格按照有關政策文件要求,不區分學科、非學科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中小學、幼兒園校內發布或變相發布的校外培訓廣告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存量、杜絕增量。
一是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會同市場監管、城市管理部門和街辦等,組織力量清理校園周邊相關培訓廣告,重點清查上學和放學期間在學校周邊進行傳單發放、宣傳引導等行為。
二是各中小學和幼兒園要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行動,重點自查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是否存在培訓廣告并予以清理。
《通知》指出,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落實“雙減”政策要求,加強內部管理,主動清理相關廣告,指導各中小學和幼兒園對不易辨識的廣告內容進行研判,并對相關廣告管控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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