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各校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校服管理,嚴格校服選購,充分發揮校服育人功能,引導學生愛美尚美創造美,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實施意見》針對當前我省校服管理中存在的選用采購程序不規范等主要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主要凸顯“七大亮點”:
職責分工更明確。《實施意見》對教育、市場監管、學校、行業協會、家長和校服選購組織等部門、行業、組織或相關人員在校服管理工作中的職責、作用進行了梳理細化,單獨作為一部分提出來,更有利于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新格局。
選用采購更民主。針對校服管理中出現強制購買、學生及家長參與度低等問題,《實施意見》規定,學校要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通過發放《自愿訂購校服征求家長意見書》等方式,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予以同意;校服選購組織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于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
選用采購程序更具操作性。《實施意見》提出了十個流程來規范校服選用采購程序,每個步驟怎么操作都非常明確,具有較強的操作性。一是征求選購意向。廣泛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堅持自愿選購。二是成立選購組織。學校可結合實際,成立校服選購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監督小組、意見反饋小組等。三是確定選購方式。要按照采購相關規定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比選等方式采購校服。四是發布選購公告。選購單位確定采購方案后形成公告,并公開發布。五是考察供貨企業。對確定的供貨企業可實地考察,做好深度調研。參與企業不少于3家。六是確定供貨企業。要堅持“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供貨企業。優先采用綜合評分法,防止校服企業低于成本報價中標或為降低成本犧牲質量。建立樣衣封存制度。七是簽訂供貨合同。家長付費購買校服的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八是嚴格供應驗收。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臺賬”和“明標識”制度。建立留樣封存制度,每批次產品由選購單位隨機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樣,并封存1年。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九是做好售后服務。供貨企業要及時提供維修、退換、召回等服務。十是實行備案制度。選購單位在校服選購前后均應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校服安全與質量更有保障。為確保校服安全與質量,《實施意見》提出三項主要措施。一是嚴格生產采購標準。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等應符合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新增了校服生產企業應切實承擔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加強原材料進貨的質量控制等內容。二是嚴格監督檢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監督抽查情況。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等違法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三是建立健全監督懲處機制。創新提出建立“紅榜”和“黑名單”制度。教育廳根據有關部門、學校等單位反饋的情況,對誠實守信、質量優良、信譽良好、滿意度高的校服供貨企業納入“紅榜”并公開發布,供學校、學生及家長選購校服時優先選擇。教育廳根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查結果,建立校服供貨企業“黑名單”制度,將連續兩年抽檢強制性標準不合格的校服供貨企業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不得向其采購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行業協會可結合實際建立本地區校服供貨企業“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同時,《實施意見》還提出建立留樣封存、“雙送檢”制度等來保證校服的安全與質量。
對校服套數、款式規定更合理。《實施意見》規定,校服選購應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按照決策程序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
收費管理更嚴格。《實施意見》提出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
管理范圍更全面。《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幼兒園園服管理參照此實施意見執行。高等學校原則上不統一選購校服,對特殊院校及專業,如醫學專業、警校、飛行學院等,需統一專業服裝或制服的,參照此實施意見執行。
《實施意見》的施行對提升我省中小學校服管理水平,確保校服安全和品質,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基建后勤處、基建后產中心